0元接手4家健身房、骗75万会费跑路!“职业闭店人”获刑5年
消费者预付几年会费后,元接业闭健身房突然关停,健身充值款打了水漂……这背后可能不是房骗费跑神华新闻网商家经营不善,而是店人“职业闭店人”有意为之。
近日,获刑上海虹口检察机关公布了一起“职业闭店人”案件:被告人陶某在不到1年时间内,元接业闭接手4家濒临倒闭的健身健身机构,收取75万余元会费后卷款跑路,房骗费跑造成数百名消费者权益受损。店人这也是获刑上海首例进入刑事诉讼的“职业闭店人”案件。
“零元”接手4家健身房“职业闭店人”骗75万元会费跑路
2024年5月底,元接业闭上海警方接到多起报警,健身宝山区的房骗费跑一家健身房突然关门,数十位消费者预付的店人年卡会费打了水漂,有的获刑消费者甚至是在关门前一周刚交会费。
警方调查发现,这家健身房从2024年1月起刚换了经营者,神华新闻网即新接手的老板在经营不到5个月后,健身房就关门了,这背后有什么隐情?
警方对健身房的法定代表人白某的信息进行了查询。经查,涉事机构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长期在外地务农,从未到过上海,与该机构毫无关联。
也就是说,白某只是挂名老板,未实际参与健身房的经营管理。那么,这家店的幕后控制人到底是谁?警方发现,平日和物业、消费者、员工等各方打交道的是一名陶姓男子,消费者的充值款也都流进其个人账户。陶某还以代理人身份与上一任经营者签订了“零元”转让合同。
警方了解到,陶某“零元”接手这家健身房后,只向物业方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,其余房租一直拖欠。除了拖欠房租水电和员工工资,警方发现,陶某还大幅压低年卡价格吸引消费者续费、充值。

“零元”接手健身房,用低价优惠引诱消费者办卡续费,等聚拢大量资金后就关店跑路——这已经是陶某的惯用伎俩。民警发现,自2023年10月起,陶某在上海的宝山、普陀、嘉定、闵行等区以“零元”转让的方式,先后接手了4家健身房,收取200多名消费者的年卡会费、私教费75万多元,而这些健身房短则两三个月,长则五个月就纷纷停业关店。陶某的这种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,2024年9月,上海警方将其抓获。

嫌疑人涉合同诈骗罪获刑5年
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有何区别?
健身房关门,是单纯的经营不善,还是故意设局骗钱?陶某的行为是民事纠纷里的欺诈,还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诈骗?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官重点对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区分。
办案检察官发现,陶某自2013年起,曾入职多家健身机构担任销售或店长,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人脉。2023年,陶某开始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信息以及同行介绍等方式,陆续接手经营不善的健身房。他声称自己资金雄厚,接手后可以稳定经营。而经审查,陶某的所谓承诺并非事实。
在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,陶某一再辩解自己只是“经营不善”,没有诈骗故意。然而,检察官对陶某收取的75万余元年卡会费的资金流向进行了梳理后发现,除了为拖延时间支付少部分房租和员工工资外,剩余钱款都被他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。
此外,为了规避法律追责,陶某在工商变更环节也刻意布局,他专门通过“挂名法定代表人”的空壳公司接手健身房,以此隐藏自己实际控制人的身份。

检察官表示,陶某这种空手套白狼、收割消费者的套路十分清晰——
第一步,“零元”接手经营不善的门店,通过挂名法定代表人、拖延工商变更登记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。
第二步,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办卡充值,同时拖欠各项开支,不为经营只为敛财。
第三步,短期获利后迅速闭店跑路,物色下一家目标。
在陶某到案前,他刚接手了第5家健身机构,还没来得及收割消费者,就被警方抓获。

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,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,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025年8月,检察机关对陶某提起公诉。2026年1月,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目前,判决已经生效。
防范恶意闭店
需完善行业监管 严把工商变更审核关
一边是“职业闭店人”疯狂敛财、接连关门跑路,一边是广大消费者的预付款打了水漂。这类恶意收割充值款的灰色操作,严重扰乱了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经营秩序,让消费者维权面临重重困难。
检察官介绍,消费者想通过取证来认定幕后实际控制人、追责关联方,需要搜集大量证据,但普通消费者缺乏取证能力,无法像司法机关一样层层穿透进行核查。消费者虽然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追责,但涉事门店多由无偿还能力的人员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,即便消费者胜诉也难以追回损失。
检察机关建议,针对企业异常变更、频繁注销等情形,相关部门应加大实质审查力度。同时,还应加强各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,绘制预付费领域企业的“诚信”画像,早发现、早预警经营中的异常行为,避免逃避法律责任行为的发生。
防范恶意闭店、套路圈钱行为,既要完善行业监管、严把工商变更审核关,也要健全预付资金监管机制,压实经营主体责任,多方合力筑牢消费安全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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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
监制/李浙 主编/王瑄
编辑/余甜甜
本文来源/《法治在线》
本文转载:新闻网羊绒业 https://jgbah.9q1kde.cc/html/51d677992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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